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

09.06.2015  18:33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6月3-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和特邀的特种设备检验专家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博宏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前,专题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讲座,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该项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举行座谈会,先后发放1100份调查问卷,并分三个小组分别深入到我市19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自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设备安全状况,以及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等内容开展检查。

    李博宏副主任在座谈会上指出,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就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是小事。通过执法检查可以看到,我市连续12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说明队伍建设是不错的,从政府来说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职能部门也是非常得力,但没有发生事故并不等于没有安全隐患,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许多老旧小区的电梯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全市有1.4部电梯,其中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有1000多部,年久失修,15万只家用煤气罐未进行安检,如果这些隐患不及时解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了不可避免的人员财产损失,所以市人大开展这项执法检查,也是想以此来提醒政府应重视这些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大家尽心尽力,增强责任意识,齐抓共管把这项工作做好,保障首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