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上门促和好
31.05.2016 06:10
本文来源: 法院
经承办法官初步了解,陈某和刘某共同生活了36年,膝下育有两子,都已成家立业。在生活中,二老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几天前老人又因为一点小事争吵了起来,陈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走审判程序,而是分析双方离婚原因,认为双方共同生活三十多年,只是因为琐事争吵,并无其他矛盾。于是,决定上门调解。
“大爷大娘,你们结婚多少年了?年轻的时候关系肯定很好吧?”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法、理的角度疏导双方。最终,刘某不再倔强,开始说起老伴儿的好处,听到老伴夸奖自己,陈某也检讨说,自己性格急躁好发火,以后也要改改。两位老人终于言归于好。
通讯员王鹏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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