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21.08.2015  18:31

晋国资法规〔2015〕43号

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发[2011]6号),省委、省政府转发《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晋发[2011]26号)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任务,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普法办[2015]1号)要求及省国资委《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晋国资发[2011]38号)安排部署,定于今年对各省属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和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要求,全面总结验收“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为加快法治山西建设奠定坚定基础。

二、验收内容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二)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三)普法依法治企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普法依法治企保障建设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9月底前结束。

(一)准备阶段。6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标准,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全面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省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客观总结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省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赴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四)评比表彰。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各单位认真做好评比表彰准备工作,并根据省国资委统一部署,及时推荐上报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工作总体安排及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因地制宜地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等工作。

(二)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作用,组织检查验收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对“六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要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五”普法依法治企重点任务,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努力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四)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企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果。

省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定于8月份组织统一检查。对各单位的检查要深入到厂(矿)、车间,检查单位由工作组随机抽取。检查具体时间及工作组分组情况等将另行通知。

 

附:各省属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山西省国资委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各省属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议》,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各省属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企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10分)

1、成立普法依法治企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企工作2次以上。(4分)

2、制定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实施意见、“六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做出阶段性安排部署,按时报送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情况。(3分)

3、依据干部管理层级权限,落实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纳入集团对子企业的绩效考核。(3分)

二、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5分)

4、修订完善公司章程。(4分)

5、建立、修订、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理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方向的规章制度。(4分)

6、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性强,良性运行。(4分)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起草、审核、修改、征求意见、评估工作流程。(3分)

三、普法依法治企重点任务有效落实(35分)

8、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方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3分)

9、深入学习宣传推进“六大发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反腐倡廉建设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分)

10、企业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5分)

11、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识别、测评和分析,制定重大法律风险控制计划,健全完善法律风险管控机制工作方案,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手册。(3分)

12、企业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3分)

13、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生产秩序,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排污达标,自觉绿化环境,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权、劳动权,以及所有合法权益。(3分)

14、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及所属重点子企业配备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落实到位。(3分)

15、集团公司及所属重点子企业设置独立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工作延伸到所有涉法部门和机构。(3分)

16、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律顾问队伍专业化、专职化率逐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作为考核、聘任、选拔的必备条件。(3分)

17、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建立知识产权考核绩效指标,保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强技术改造,设置知识产权管理统一机构。(3分)

18、开展诚信建设,加强诚信经营,培育法律至上、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企业法制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市场竞争,法律先行”、“加强法制工作同样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等一系列法制工作新理念。(3分)

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30分)

1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社会主义的企业核心价值体系,把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4分)

20、依托企业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挖掘整理企业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句等文化资源,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画法治,增强法治宣传感染力(3分)

21、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3分)

22、充分利用公众场所,建立法治文化示范点。组织开展法治人物评选、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征文、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3分)

2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3分)

24、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委学习计划,领导人员定期学法,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4分)

25、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并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4分)

26、加强专兼职法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3分)

27、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以及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3分)

五、普法依法治企保障建设落实到位(10分)

28、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经费、人员、办公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配备有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4分)

2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积极编写发放各种普法宣传资料。(3分)

30、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企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与评选树优、文明创建等工作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