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路平交道口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2.12.2014  12:30

为了扎实搞好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红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运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下大力气,啃“硬骨头”,勇于把工作难点打造成全局亮点,实现公路平交道口治理开门红。

一是多管齐下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向公路沿线厂矿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散发《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有关路政各项法规宣传资料,在辖区线路喷绘大型巨幅路政法规宣传标语,进村入巷张贴运城市盐湖区政府《关于划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和《关于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通告》,挨家挨户下达文书通知其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需申办行政许可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多方支持成合力,建立齐抓共管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法院的支持,依靠政府力量下发通告、公告并联系乡镇村委进村入户张贴宣传,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互联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三是按线路分桩号,认真做好档案登记。对在辖区公路上增设的平交道口所处的路段、桩号、设置单位、设置时间等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现场勘验,丈量拍照,绘制示意图,制作现场笔录,分路段建档备案,为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分步骤有重点,扎实抓好道口整治。对符合要求确需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要求其严格按照《公路法》要求办理行政许可,并按照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JTJ01—199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对擅自增设平交道口且不主动配合、抗拒法规的经营户,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申请法院执行,积极取得法院共识,联合进行治理。对既不符合《公路法》、《标准》规范,又不配合、不申办的严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恢复原状,逾期不执行的,申请法院采取调集人员雇佣挖掘机、公安配合、新闻曝光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强制其恢复原状,并给与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该大队共治理平交道口案件25起,收取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一次性接入费及年维护费 85万余元,其中:封闭和取缔了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2起;责令停止了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起;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15起并按照道路工程施工标准设置安全道口石、道口警示标志;对未办理行政许可增设的平交道口申请法院执行6起。
                  (孙艺英 朱瑞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