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

24.08.2014  19:50

  8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了解到,为维护正常的医药价格秩序,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我省开始对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和收费进行重点检查,此次检查将持续至11月30日,重点检查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通过分解项目、多次记数等手段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定价,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或者变相涨价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有无变换方式,抬高名义进价、降低实际进价,变相提高加价率的行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挂靠收费等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允许单独收费的,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等。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检查重点,对乱收费问题突出或有举报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另外,要针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领域的不合理收费存在隐蔽性的特点,创新检查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