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首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名单

11.11.2014  12:10
      各地将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建设低碳交通网络       为探索我省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我省日前公布第一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名单,确定在太原市、朔州市、大同市阳高县、忻州市忻府区、吕梁市文水县、晋中市昔阳县和祁县、阳泉市平定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沁县、晋城市高平市和泽州县、临汾市古县、运城市万荣县和垣曲县等15个市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将进行先行先试,建立以低碳、绿色、环保、循环为特征的低碳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各地将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建设低碳交通网络。大力发展低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各地要编制好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为制定地区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提供依据。据介绍,纳入省级低碳试点的市、县,在重点低碳项目的建设上将得到政策上的倾斜。(记者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