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新闻发布会

14.04.2016  15:20

 

4月11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了我省“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情况。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一副督察长周培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中央驻晋和省内30余家新闻媒体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上,省公安厅副督察长、督察总队长,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安林,就我省近年来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时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特别是全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工作情况,作了全面介绍。他指出,近年来,在省公安厅党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旗帜鲜明地维护一线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省、市两级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工作机构。组建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维权委员会”,有效处置各种妨害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依法、公正、准确和及时地使受到不法侵害的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得到及时维护。二是形成了整体协作联动的依法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各警种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以及方向性问题。形成了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全程介入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对依法履职民警造成的不良影响的应急机制。三是优化了对正当执法和依法履职中受伤害民警救助的“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协调民政、保险等部门,为全省公安民警,及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全省各级医疗卫生部门,也为因正当执法受到侵害的致伤、致残民警,及时开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四是推动形成了社会多部门力量协作联动的法律援助机制。通过遴选聘请20名专职律师,一方面是参与了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遵守的情况,一方面是承担了为正当执法中遭受不法侵害民警及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选拔聘请160名熟悉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为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公职律师,及时为基层民警遭受不法侵害提供了随时就在身边的法律咨询。五是构建形成了对在正当执法中受伤害民警的舆论声援和舆论支持机制。通过首批选聘了20名新闻记者,不仅邀请大家参与监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同时也是参与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工作,初步形成了整体联动、宣传跟进及舆论引导机制。六是不断强化了一线公安民警依法维护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职业防范意识。通过大力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促使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主动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同时通过严肃查处执法中的不规范和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基层民警主动提升驾驭复杂警情的能力,提升一线民警面对复杂警情的能力,提升一线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一副督察长,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周培斌,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人民警察是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应当受到社会和民众的尊重。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势必导致民警依法履职环境恶化,甚至影响一线民警为了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而勇敢执法、积极执法。为此,必须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靠法律的、政策的和社会协作的方法,充分保障广大公安一线民警的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他强调,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应当遵循的“四个一致”原则。一是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应当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相一致。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依法打击一切阻挠和暴力妨害公安民警正当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二是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与执法尊严,应当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两者是高度一致的有机整体。三是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应当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一致。侵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全符合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四是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应当与省全省公安机关大力践行的民生警务、亲民公安”理念,与努力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工作目标相一致。广大公安民警尽职尽责地工作,尽职尽责地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尽职尽责地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应当营造一个好的执法环境。为此,全省公安机关都要把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和执法尊严,当作“警心”工程来抓,对每一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的案(事)件,都要坚决落实维权措施,理直气壮地维护一线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当一线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安机关都要旗帜鲜明地为履职民警的正当执法做主和后援,只有如此,才能温暖警心、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他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落实维权责任、强化维权举措、优化维权环境。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凡发生民警遭受不法侵害案(事)件时,督察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介入调查,24小时内要对民警遭受的不法侵害,启动维权程序,给以法律援助、救助抚慰。凡民警遭受不实举报投诉的案(事)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查明查实情况,并且向被不实投诉民警所在单位下达《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告知书》,对涉及民警则下达《澄清不实举报投诉督察正名回告通知书》,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各级公安机关,就是要不断强化形成敢于和善于为一线民警正当执法伸张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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