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头版显著位置报道我省反腐倡廉提档升级建设成效

12.08.2014  13:10
          8月11日,《人民公安报》在头版倒头条位置以《勤教育 重管理 强监督 严查处 山西全力推动反腐倡廉提档升级》为题,集中反映了我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能作用,努力构建“不想腐”教育培训机制、“不能腐”防范监督机制和“不敢腐”惩治处罚机制,并高度肯定我省公安队伍民警违法违纪 “双下降”的显著成效。

          附:《人民公安报》报道原文
 

勤教育 重管理 强监督 严查处
山西全力推动反腐倡廉提档升级


      近年来,山西省公安厅党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充分发挥各级公安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围绕“民生警务,亲民公安”这一主题,坚持“勤教育、重管理、强监督、严查处”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体制和制度创新。2014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纪委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36起、59人,同比下降29.4%和14.5%,为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山西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刘杰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要紧紧抓住“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从严整饬队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教育培训机制、“不能腐”的防范监督机制和“不敢腐”的惩治处罚机制,推进山西公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发展廉政文化 坚持以“”化人
      “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走上违法违纪道路,都是从思想蜕变开始的。因此,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仅仅靠处罚远远不够,更需要廉政文化的支撑。”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培斌在与新招录的民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时强调,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才能有所收获。类似这样的课堂育廉,周培斌每次都要亲自讲授,并要求各级纪检部门充分发挥当地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的作用,组织民警走出去,进一步强化民警的廉政意识。
      根据年初提出的反腐倡廉网络化目标,山西省公安厅纪委发挥“网络传廉”优势,在网上开设警钟长鸣、时事要闻栏目;在公安纪检监察网页上建立网上廉政教育平台,开设廉政教育、廉政警示、廉政楷模等9个栏目,以“枪、酒、赌、车、礼、吃、请”等为题材,通过一起起典型案例、一个个廉政典型、一篇篇廉政体会,以新颖的形式提醒全体民警严守纪律条规。
      为增强廉政文化的实践性,全省公安机关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演讲、笔会、廉政短信大赛及公安文艺小分队基层行等警营文化活动,加以“人心、人性、人品”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民警在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净化心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抓实党委这个责任主体。作为‘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必须身体力行,坚持‘领导带头’方法,营造全警‘跟我来’工作氛围。”刘杰要求厅党委成员都要按照《厅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条规定》的要求,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引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避免主体责任落空,让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能检查,在今年年初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刘杰代表厅党委与厅党委成员、各市公安局局长、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予以量化、具体化、规范化,纳入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保证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层面的有效落实。
      在强化行政领导第一责任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基层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队伍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力挺他们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仅监督民警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的情况,也注意八小时外“生活圈”变化,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

        强化监督责任 营造“大监督”格局
      “个别领导好人主义严重,时常监而不督、约而不束,导致监督乏力、约束不严。”近日,周培斌一针见血地指出,监督不力是导致民警习惯性漠视警纪警规的重要原因。
      山西省公安厅新一届纪委班子成立以来,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方式,在主动退出与纪委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机构、办事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领导干部监督这个重点,并与督察、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合力,大力营造“大监督”格局。
      4月9日至5月9日,山西省公安厅调集各市公安局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46名业务骨干,组成由省厅督察、纪委、法制、审计、出入境等部门副处级领导带队的6个专项督察组,对全省开展“四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督察。本次集中督察,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领导作风、服务群众、纪律作风、内务管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694件,对78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39名违纪民警采取了禁闭措施。其中,厅党委对问题突出的1个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调整其主要领导的建议,并按照《山西省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从“守土有责”、“失土追责”等方面,充分运用执纪、监督、问责等手段,对6个县级公安机关的局长、政委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个县级公安机关的局长、政委进行了提醒谈话,对3个派出所所长、1个交警大队大队长按程序予以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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