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专题部署“两个通告”强化公交安全

11.08.2014  10:31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常健) 2014年8月8日下午,山西省公安厅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宣传贯彻省公安厅《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和《关于规范散装汽油销售的通知》,召开了全省专题部署会议。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玉生在会议上分析了当前的公共交通安全形势,他说,今年以来,国内已先后发生多起公交车纵火案,后果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全力确保全省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近日,省公安厅经认真研究,协调省安监局、省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和《关于规范散装汽油销售的通知》。

    记者在此次专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为了确保“两个通告”落实到位,山西将严格落实汽油散装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中石油、中石化要印制统一规范的散装汽油实名销售登记薄,对散装汽油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单位、购买数量、用途、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并由购买人和销售人员分别签名留存,并于当日报属地派出所备案。其他民营加油站、个体加油站(点)由属地公安治安、消防及安监、商务部门负责监管,参照中石油、中石化建立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同时,山西将建立公安机关与加油站(点)、公交营运企业的快速联动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在发生因拒不配合实名登记、拒不配合公交乘务人员安全检查、甚至携带危险物品强行乘车等情况后,属地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出警,依法依规惩处,切实维护好散装汽油销售和公共交通营运秩序,维护好“两个通告”执行的强制性和严肃性。

专题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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