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24.03.2016  19: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全文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并于3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需推荐单位盖章)报送我处。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梅栋良

联系电话:0351-4046686

附件: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山西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