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的通知

01.01.2015  00:04

各所、处、室、馆、刊、中心及自收自支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晋纪发[2014]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现公布如下:

1、举报电话:0351-5691875

2、举报信箱:院办公楼一层大厅

3、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