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开展八大专项整治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6.08.2014  10:28

8月25日,山西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今年我省将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整治、过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八大专项整治。针对校园周边低价劣质食品,《通知》提出我省将探索建设校园周边“放心零食”小卖店。

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

通知》提出,我省将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规范生鲜乳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严格生鲜乳检验检疫和专车运输。同时我省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

同时,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责任首负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此外,我省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和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肉制品和乳制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建设校园周边“放心零食”小卖店

在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我省将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同时,探索建设校园周边“放心零食”小卖店,严厉查处校园周边低价劣质食品。

通知》提出,我省还将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行为。

核发小作坊许可证

通知》提出,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我省将严格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严密排查小作坊,疏堵结合,集中整治,对传统加工条件与品种、规模相适应、信誉良好的小作坊,依法核发小作坊许可证,坚决取缔不符合生产条件或非法生产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

同时,大力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推动肉、菜、蛋、奶、粮、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向食品加工产业园区集聚。

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我省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征信系统,实施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强化社会各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

建立食品安全强制保险

按照《通知》,我省还将研究确定重点品种、关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共赢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我省将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口食品专项整治,将通过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及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多部门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逃避监管和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我省将违法添加、制假售假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重处。建立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严惩处。同时,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多元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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