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26.04.2016  11:24
2016-04-24 12:33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 ] [ ] [ ]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科学分析了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新高度,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研判形势,直面突出问题,对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的成就。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治理。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宗教领域发生深刻变化,迫切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坚持好、贯彻好。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把认识搞准确,行动才能有方向。要看到,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存在具有长期性、国际性、复杂性。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也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导”应该是我们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态度,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我们就能够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因素紧密关联,历史矛盾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这里的关键在于,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切实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使他们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增强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宗教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画出最大同心圆,共筑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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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太原市民宗局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赴包扶村阳曲县东黄水镇马驼村开展系列活动,推动帮扶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局机关及各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开展“10.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