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 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罗书臻
今天(7月20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中央政法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思维和担当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必将对夺取司法体制改革新胜利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机遇,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把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周强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以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要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作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把严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现司法改革成果。
周强强调,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司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全国693家试点法院有序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试点,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7个省市的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截至6月底已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当前,改革共识逐渐凝聚,试点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广大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立案难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在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首次突破1000万件,办案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各级法院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上半年审结案件超过800万件,为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打下了基础。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在改革取得有效进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难,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改革推进的协调性配套性以及对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还有待加强。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有效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周强强调,要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进的重要时刻。要按照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抓紧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改革红利释放充分、改革效果明显提升。要推动司法责任制正确实施,坚持问责与免责相结合,保护法官办案积极性,要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要落实好法官员额制改革,认真开展员额基数测算,为动态调整员额、增补辅助人员提供科学依据。要严格入额标准,科学设定考核、考试办法,充分发挥法官遴选委员会作用,真正把优秀人才选任为员额法官,领导干部要按标准和程序参加入额遴选,并明确办案数量要求。要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实现员额“有进有出”,并做好未入额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的工作,予以妥善安排。要积极推动落实法官工资制度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加大对基层和办案一线法官的倾斜力度,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鼓励办好案、多办案,确保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尤其是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人员成为最大受益者,鼓励优秀人才安心基层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官职业尊荣、确保公正司法,为基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抓紧完善配套机制,建立确保法律适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管理到位不缺位;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立类案检索参考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全面、科学评价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将业绩评价作为法官任职、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周强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牢牢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通过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切实坚守司法底线。要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下大力气解决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低的问题。要规范法庭审理程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权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要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有效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和执行领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工作、健全参审机制、加强履职保障。要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逐步增加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做到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周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法委的领导,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力推进改革。要切实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指导,做到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确保逐项、按期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走样。要把握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聚焦主要矛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要强化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和地方法院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建立改革目标责任制,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将改革任务的精准落地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坚持改革思维,不断增强创新意识,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前进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立案登记制等改革举措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巩固改革成果,防止走“回头路”。要适时开展对改革情况的阶段性督察评估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注重用数据说话,增强评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准确反映改革成效和存在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改革进行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最大限度凝聚“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最大限度激发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要加大对中央精神的正面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会上,贵州、江苏、安徽、北京、陕西高院介绍了司法改革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景汉朝、张述元、贺荣、陶凯元,党组成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全国各高院院长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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