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实施
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带动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营改增”后,我们酒店在选择供应商时更加要求上游企业规范经营,合规使用发票;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建议税务机关尽快开展“营改增”实施办法的业务培训……近日,山西省国税、地税局联合举办全面推进“营改增”专题座谈会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来自省城的20户“营改增”纳税人代表参加了座谈。
“聚焦营改增服务供给侧”,是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根据国务院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范扎根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的税制转换,对于正处于脱困发展、结构调整关键阶段的山西而言,全面实施“营改增”意义尤为重大。
据统计,此次山西涉及16.4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其中:建筑业3.29万户,房地产业0.61万户,金融业0.33万户,生活服务业6.52万户,其他行业5.72万户。2015年缴税规模达299亿元。范扎根分析认为,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行业,原有的营业税企业将增加抵扣,新增不动产将纳入抵扣,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于市场和企业,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制造业以及房地产业来说,无疑是送来一场“及时雨”。
在座谈会上,前期已经纳入“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的代表国网山西电力设计院、太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分别讲述了企业实现“营改增”的经验和效果,代表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中铁十七局、太原富力房地产有限公司、晋商银行、山西迎泽宾馆等4户企业发言,在介绍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畅谈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一些个性化问题,期望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山西省税务学校教师任晓红现场对新实行“营改增”的纳税人就如何实现顺利转型开出了一济“良药”,也对税务部门如何落实好“营改增”政策提出了建议。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针对纳税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和解答,并表示对纳税人提出的个性化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会后将给予及时答复。
座谈会后,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设立咨询台,由两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解答纳税人代表的咨询,回应纳税人的关切。(记者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