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

23.02.2017  21:06

图为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省政府副秘书长闫晨曦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主持会议并代表省残联作了工作报告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市级残联优秀单位的决定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晔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县级残联先进单位的决定》并传达了中国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省残联副巡视员尹惠民向大家传达了第三十一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

运城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学礼作典型发言

长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牛恩毅作典型发言

吕梁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春印作典型发言

阳泉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黄俊德作典型发言

晋城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郭忠平作典型发言

  2月16日上午,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闫晨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主持会议并代表省残联作了工作报告。
  闫晨曦副秘书长首先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一是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晋政发〔2016〕68号)(以下简称“《规划》”);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新制度“提标扩面”;三是对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四是“一店三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省残联提出了“566”扶贫助残工作思路;六是对残疾人进行就业援助的力度持续加大。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广大残疾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闫晨曦副秘书长强调,2017年是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奋起图强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意义的党的十九大,迎接十九大、服务十九大、贯彻十九大是今年工作的主线。全省残联系统一要切实抓好《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晋政发〔2016〕68号)的贯彻落实;二要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三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援助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四要加强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进一步掌握贫困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五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围绕让广大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即: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和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覆盖面)展开脱贫攻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残疾人在全面小康进程中掉队。
  闫晨曦副秘书长最后强调,残疾人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事业,做好事关残疾人的各项工作,需要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残疾人自身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加强领导,凝聚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要求,全省残联系统要把闫晨曦副秘书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今年工作中去,明确目标,换挡提速,理清思路,统筹推进,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一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二要办好政府民生实事,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即省政府今年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实施3.5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政府今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一:实施10万名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三要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残疾人脱贫步伐;四要全面落实“两项补贴”,统筹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五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全力推进“一店三基地”建设;六要加强部门沟通联动,搞好残疾人服务状况动态更新工作;七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激励广大残疾人更勇敢地面对挑战。
  李亚明理事长强调,全省残联系统要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实事,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焕发残联工作活力,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市级残联优秀单位的决定》,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晔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县级残联先进单位的决定》并向大家传达了中国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残联副巡视员尹惠民向大家传达了第三十一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运城、长治、吕梁、阳泉、晋城市级残联优秀单位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全体成员,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的同志,省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各市残联理事  长和工作人员,部分县(市、区)残联理事长,省残联机关全体干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2016年我省残疾人工作回顾专题片。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宣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