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
2月2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重要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2019年工作任务。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对2018年市分院工作进行点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宣读表彰决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重要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去年工作,安排今年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宣读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确定太原等4个市级检察院为“2018年度先进单位”的决定。
会议表彰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2018年度先进单位,对各市、分院2018年度工作进行点评,对2019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在市级检察院设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全体干警。
杨景海检察长强调,2019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重要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以“四大活动”为总抓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聚力推进“四大检察”,聚力强化“四化队伍建设”,聚力深化“四项改革”,聚力履行好“四大职能任务”,努力为我省“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要“稳”字当头,打好主动仗,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要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提高政治鉴别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坚持法治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处置能力和水平。二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工作任务目标、主攻方向和措施要求,坚决落实好“三个全覆盖、三个严格把关、三个深挖”的要求,加快办案节奏,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四是努力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工作。强化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自身风险防范工作。着力化解风险,认真梳理排查不安全因素和风险点,提出防范和改进对策。坚持属地管理、属人管理原则,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制。
二、聚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坚持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三大目标”“十大任务”,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结合办案认真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强化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加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继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涉企办案组织,指定专门办案团队,明确牵头办案组,规范管理。加强对下指导,梳理分析编撰典型案(事)例,建立专家智库。着力提升专项活动成效,积极开展涉企业家刑事侦查活动和强制措施专项监督、涉企民事生效判决裁定执行专项监督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三是全力助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四是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全力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聚焦环境、教育、就业、医疗、居住、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三、聚力固强补弱,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把不诉关,提升监督实效,开展好“刑事抗诉质效年”活动。二是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对合同类案件的监督。强化监督能力,突出办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引领性的案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继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检察建议落实跟踪监督等专项活动,提升监督成效。三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要抓住重点和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精准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就能影响一片。四是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搞好调研,选准突破口,敢于啃硬骨头,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作用。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发布我省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效果,推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开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有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地位和影响。
四、聚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上来,把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与我省今年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起来,抓好落实。一是精心组织好内设机构改革。省院要围绕改革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突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二是继续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确保案件有序规范运转的基础上,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提高办案质效。三是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职业保障改革措施落实。四是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规范“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及量刑建议机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规范检察建议管理机制,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统一出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规范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案件的自侦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则,细化办案程序和要求。继续推进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巩固拓展成果。加大缺席审判和速裁程序的探索研究,依法加以积极适用。
五、聚力“三基建设”,大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打好基础。一是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突出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分类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活动,提升实战能力。注重职业化建设,积极培育职业精神。二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1131”智慧检务工程,逐步建立检察大数据标准体系和资源共享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提升检察机关与社会沟通的能力。努力开展更多更丰富的检察活动,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更加了解检察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坚持精力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力度,多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把服务保障基层落到实处。
六、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起来,聚焦“五个过硬”,努力建设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组班子建设。要把正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管好大局,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要强化抓落实的能力,特别要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坚持不懈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四是坚持不懈抓好执行力建设。以管用的招数、创新的锐气、忘我的境界抓落实,朝着“提挡加速年”所确定的目标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