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水上漂流企业安全检查

17.06.2016  09:10

      为深刻汲取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景区“5·28”灾害事故教训,省政府要求安委办立即组织开展对全省所有水上漂流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按照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省政府安委办分为四个督查组,对各市开展水上漂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水上漂流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本次主要针对证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漂流器具及设施配置情况、漂流水域安全管理情况、码头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对发现的非法水上漂流企业予以取缔关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运营。(记者 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