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在太原召开
6月4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在太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部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2014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分析当前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交流学习部分市、县的经验做法,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凝心聚力,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迈上新台阶。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康继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面对复杂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紧紧围绕全省经社会发展大局和调解仲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厅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恪尽职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探索,积极推进,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呈现新局面。
今年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工作主线,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机制,做实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提高调解仲裁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创新办案方式,优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不断提升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推动全省调解仲裁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以效能建设为主线,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省两级的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当前调解仲裁工作实际,继续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工作主线,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按照落实“三严三实”活动要求,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二)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
调解仲裁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调解员和仲裁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调解员和仲裁员履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调解仲裁机构的效能和公信力。因此必须加强调解员和仲裁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调解仲裁队伍的职业操守和法律素养,全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政治过硬、法律过硬、业务过硬的调解仲裁队伍。
(三)以改革创新为手段,树立调解仲裁新形象
创新是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要勇于创新,主动顺应形势的新变化、群众的新期待、政府的新要求,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机制,逐步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
(四)以部门联动为抓手,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劳动人事争议辐射面广、联动性强、影响面大、关注度高。调处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方面协调联动共同化解。各级调解仲裁机构要主动加强对外、对内的部门联动。要坚持和完善与工会、企联、工商联、司法部门的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通报、形势研判、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建立疑难案件研究制度,解决裁审尺度一致的问题。对内要加强与劳动关系协调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工作例会和重大情况互相通报制度,形成预防、监督、调处相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完成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了迎接部效能建设督查调研和部非公经济商会示范工作检查验收工作,太原、晋中、运城、霍州等相关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企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及各市人社局、仲裁院(办、科)、部分企业人力资源部和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