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国首创每周公布“生态环境指数”
广州日报珠海讯昨日起,珠海将每周向社会公布一次全市各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指数”。据悉,珠海是全国首个将生态环境状况量化为“指数”形式并向社会公布的城市。
市民环境投诉纳入其中
昨日,珠海市全国首次对外发布生态环境指数,这份“生态环境指数”是由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测评并制定的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测算出来的。
“生态环境指数”由环境空气指数、水环境指数、公众投诉指数等三项指标构成,并测算出综合指数,以及“绿、蓝、橙、红”四色预警等指标。每周一,珠海将把上一周的“生态环境指数”通过当地媒体和珠海环保网向社会公布。
珠海市环保局方面介绍,《环保法》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纳入生态环境指数对外发布。
绿蓝橙红四色预警
据介绍,“生态环境指数”由环境空气指数、水环境指数、公众投诉指数3类内容构成,其中环境空气指数所占权重值为50%,水环境指数所占20%,公众投诉指数所占30%。具体而言,用于计算“生态环境指数”的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PM2.5浓度均值、PM10浓度均值、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和每周内环境投诉案件数等六项指标。
根据每周“生态环境”的测算结果,对各个区(经济功能区)按照“绿、蓝、橙、红”进行四色预警,划分具体等级。其中,得分在10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绿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优秀;得分在85分至100分之间的(含85分),评定为蓝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得分在70分至85分之间的(含70分),评定为橙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基本平稳;得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红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需要预警提示。
昨日发布了首份生态环境指数,万山区的98.1分为最高。
未来:将继续增加监测内容
据悉,“生态环境指数”希望满足全面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快速发布,以及老百姓便捷获取和易看易懂等条件。今后将逐步加入声环境、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气象安全等指标。
珠海市环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定期发布“生态环境指数”测评结果,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是珠海的一种制度创新。测评结果的发布,既有助于市民了解当地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政府及时发现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