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付40万元 太原年内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08.11.2015  13:46

    昨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就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询问人社、卫生、民政、财政、总工会五部门。卫生部门负责人透露,太原将在年内启动实施市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保险。

    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有委员提问太原目前推进如何。

    人社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太原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2011年就已经启动。2015年,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资金拟按照不低于城镇居民筹资标准的8%(最终中标价为5%)进行筹集。个人不再缴费,统一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结余部分中划出,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最高限额为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总的最高支付限额达47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中部地区处于前三位。

    卫生部门负责人也说,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有效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途径。2012年,清徐县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3年,万柏林区、小店区、晋源区先后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这4个县(区)覆盖参合人口61万,占全市参合总人数的60%。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面,最大程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障,年内太原市将启动实施市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年每人23.5元,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待承保公司确定后将第一时间为参合农民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