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预计23000余名残疾人(儿童)受益

09.12.2017  15:37

中央拨款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行动计划

12月4日,从省残联传来好消息,今年中央财政向我省转移支付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救助资金5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也向我省下拨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和训练服务救助资金,用于我省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行动计划”,预计23000余名患有肢体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的残疾人(儿童)受益。

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康复经费专项用于国家《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助适配服务。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康复经费专项用于有康复需求的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全部实行在《山西省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审批方式组织实施。持有《残疾人证》或经儿童残疾诊断机构新确诊的残疾儿童优先纳入救助范围。符合项目救助条件,且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可由现居住地市、县残联负责审核、审批确定。

项目救助条件包括:具有山西省户籍,年龄符合项目规定,持有《残疾人证》或诊断医院证明、有康复需求且家长能够配合定点机构开展康复救助,家长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有合理预期的城乡残疾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可持残疾儿童的户口簿、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出具的残疾诊断建议书)、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根据本人意愿到省内项目定点机构提出项目申请。

项目负责人提醒: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结合本人实际,慎重选择项目定点机构,一般每项目年度只能选择1家项目定点机构接受项目救助。(记者 文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