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人车”停留顽疾 交警不贴单直接拍照处罚

24.12.2014  10:38

        交警来了就动一动,交警一走便又回来了,在一些学校、医院和机关单位附近的机动车道内,这样的“人在车内”违法停车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为治理这一交通顽疾,12月22日,交警部门开始对此类违法停车行为采取不贴单、直接拍照处罚的方式进行管理。

        以往,交警处罚乱停车的主要方法是贴单、拍照,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不记分。可是,不少司机钻空子,在一些学校、医院和机关单位门前路段,直接将车停在机动车道内,但司机仍留在车里。如果有交警过来管理,便暂时将车开走,交警一转身就又回来了,严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为此,交警部门决定启用代码“7012”的处罚条款,即对不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采取不贴《违法告知单》,直接拍照留证进行处罚的管理方式,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不记分。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使用“7012”条款主要针对的就是在机动车道内乱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这种管理方式与电子警察抓拍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样,属于非现场处罚,但交警部门会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对已被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因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在车辆注册时登记真实有效的信息,如有变动也要及时更新。交警再次重申,处罚管理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为了自己方便,影响他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