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
2011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总体部署,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落实《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坚持服务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山西省普法办公室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普法办〔2015〕1号)和《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要求,省水利厅决定组织开展水利“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的新要求,围绕全省水利“六五”普法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系统总结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为水利“七五”普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工作分工
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同级普法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地区水利系统“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水利厅组织检查指导。
三、验收内容
(一)全省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宣传活动情况;
(六)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7-8月,各单位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总结验收方案,细化总结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验收报告报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二)检查验收。8-9月,省水利厅将组成总结验收组,以抽查形式对部分厅直属单位及市水利部门进行总结验收。总结验收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典型推荐。9月,各单位要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准备工作。
(五)普法成就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成效和“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总结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总结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实抓好,保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二)从严要求,保证实效。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严格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推动水利“六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宣传水利法治建设新成就,为水利“七五”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强
电 话:0351-466669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附件:全省水利“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山西省水利厅
2015年7月17日
附件
全省水利“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1.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并下发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规划。
2.“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体系。
3.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普法教育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4.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
5.深入学习宣传推进“六大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反腐倡廉建设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6.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水法规、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落实依法治水管水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7.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8.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内容丰富,有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9.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筹划,内容多样,广泛引导群众了解自身权利、责任、义务,自觉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10.依托三晋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挖掘整理地方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句等文化资源,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画法治,增强了法治宣传感染力。
1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充分利用楼宇电视、公交电视、显示屏、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治文化宣传。
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1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五、普法依法治理保障建设落实到位
1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人员、办公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法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配备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14.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中央媒体、地方媒体或全国“六五”普法简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山西依法治省杂志、山西司法信息等刊发报道。
1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进行年度和阶段性的检查考核。
1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文明创建等工作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来源: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