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查获假酒、假醋1242箱
太原市警方日前连续破获两起假冒伪劣食品案,端掉两个制售假酒、假醋的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假酒835箱、假醋407箱以及作案工具若干件。这是记者从2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月6日,警方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风声河村一出租房内,查获刘某制作假酒的窝点,并在风声河村、和平北路现代茶城库房等地查扣刘某制作的假冒汾酒、五粮液835箱以及大量散酒和假冒汾酒包装材料。1月7日,警方依法对刘某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立案侦查。经查明,2014年以来,刘某低价购买散装白酒、各种假冒汾酒和五粮液包装,在出租房内制作各种假冒汾酒、五粮液。假酒制作完成后,刘某分多次将其制作的假冒汾酒、五粮液销售给市区的一些个体烟酒商店。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公室检验,警方查获的824箱汾酒属假冒杏花村汾酒产品,案值达12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刘某等已被刑事拘留。
2月2日,在山西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的组织、指挥和直接参与下,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在晋源区一农家院内当场查获407箱假冒“宁化府”牌食醋。2月4日,警方将涉嫌生产、销售假醋的张某抓获。经审查,1月中旬,张某伙同他人制售假醋,由其出资6万元购买原材料散醋以及假冒宁化府品牌包装,在山西省文水县北胡村进行灌装。张某共制造5类、1000余箱假冒“宁化府”食醋,其制作成本低廉,价格在43元至48元之间。落网前,张某以每箱60元的价格,将500余箱假冒“宁化府”食醋销售给太原市多家土特产店及副食商店,获利7000余元。经省食药稽查总队认定,尚未销售的407箱假醋共计6.1288万元。鉴于该案件主要犯罪地在吕梁市文水县,目前,太原市警方已将该案移交吕梁市公安局侦办。
据悉,自去年太原市公安局“打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破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药、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案件8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07人。随着春节、元宵节临近,为保障“两节”期间百姓餐桌安全,太原市警方温馨提示:购买食品请到大型商场、超市或者品牌专卖店,不要贪图小利吃大亏,对沿街叫卖、上门推销的游商更要认真甄别,索要购货凭证,谨防上当受骗。(杨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