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租车诈骗 数额巨大入狱

30.12.2014  20:59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杜天亮)假借租车之名,多次在汽车租赁公司“借车”后,张某按照车辆行驶证上的信息制作假行车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再将车抵押出去,两年间诈骗金额高达30余万元。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11年10月,张某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制作了假的车辆登记证书后,便将该车和制作的假车辆登记证书交给了同伙白某。同年12月9日,白某又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李某,以此借款13.65万元,钱款被张某与白某分赃。尝到甜头的张某在接下来的4个月中,接连从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丰田凯美瑞、现代瑞那等6辆轿车进行抵押,被害人李某被骗30余万元。李某发现张某抵押的行驶证、登记证书都是伪造的,便立即报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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