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我省新增政府债券124亿元

03.06.2015  10:40

2015年,财政部核定我省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124亿元,比2014年增加19亿元,增长18.1%,其中:一般债券109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为:省本级留用30亿元,比2014年的27亿元增加3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用于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铁路建设20亿元,用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气化山西”管网建设10亿元;转贷各市94亿元,比2014年的78亿元增加1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9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