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明确土地经营权法律地位
07.09.2015 09:55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近日在审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时,刘振伟委员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地位。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耕地流转面积超过4亿亩,占全部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以上,有超过25%以上的承包农户已经不再耕种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农户在实践中流转土地,出现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法律制度与现实需求出现了不一致。刘振伟指出,当前急需通过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
责任编辑: 王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7.09.20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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