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山西代表团团长骆惠宁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西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指出,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确定的宪法修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
骆惠宁指出,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彰显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对于把“党是领导一切的”全面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高扬起了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发展规律,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了法制基础;此外,对完善依法治宪和宪法实施举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内容、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法规的规定、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充实和平外交政策等方面的修改,都事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必要的、成熟的。
骆惠宁重点就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作了强调。他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已经形成高度共识。一度时期,山西面临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和经济断崖式下滑两个突出问题。为把握住山西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解决好面临的主要矛盾,省委明确提出,要以习总书记思想为办好山西事情的根本指引,做到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和推动经济稳步向好“两手硬”,极大统一了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我们提出要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坚持以习总书记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意识形态、转型发展、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生态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我们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学用习总书记思想交流会,在党的十九大前,山西已全面形成了学用习总书记思想的大格局,牢固确立了习总书记思想对全省工作的指导地位。与此同时,去年4月起我们在全省开展了“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强调把高举旗帜、维护核心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党的十九大后,我们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强调要在全省再来一场大学习,来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进一步兴起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省委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作任何重大决策都以贯彻习总书记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在山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落实。
去年6月,习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山西政治生态已经由“乱”转“治”,山西发展已经由“疲”转“兴”,各方面建设和发展迈上新的征程。在经历了极不平常的重大转折和极不平常的政治考验后,全省干部群众发自内心地认为,“是习总书记和党中央挽救了山西”“是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引领山西走进新时代”。山西的广大干部群众对习总书记思想有深切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地支持把习总书记思想确立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定地认为在习总书记思想的指引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与挑战,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胜利。(尚慧辉)
骆惠宁在山西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强调
坚决拥护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
太原14:55 10.03.2018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