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技厅系统信访投诉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的通知

17.09.2015  18:15
晋科函〔2015〕78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根据省信访局《关于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领导关于在科技系统内尽快全面推进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批示要求,办公室对照权利、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厅各项事务工作,针对可能存在的行政、民事纠纷,在厅法律顾问的帮助指导下整理并形成了《科技厅系统信访投诉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包含劳动仲裁、内部申诉、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监察、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访渠道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现将《清单》下发至各单位,希望各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包括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