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有保障 治病少花钱 太原医保给群众带来幸福感
“刚才缴费,没想到门诊费用也能医保报销、直接结算了。”在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就诊的李晓军刚交完医疗费用,开心地说,“这次看病总费用440.73元,门诊统筹直接报销了214.93元,我个人支付了225.8元,省了不少钱。”
这是我市医保政策给群众带来幸福感的一个缩影。医疗保障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近年来,市医保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扎实推进各项医保改革措施,不断探索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模式,确保群众“患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治病少花钱”,牢牢兜住群众的健康底线,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惠民生门诊统筹减负担
前不久,田女士在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就医,医生为其开出立普妥、赛诺菲、拜阿司匹林3种药品,总费用272.42元。田女士缴费时发现,门诊统筹直接报销了108.94元。“我是太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是冠心病患者,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来医院开药,开销也不少。这下好了,门诊统筹以后,每次看病可以直接报销100多元,一年下来能省不少钱。”田女士激动地说。
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参加太原市职工医保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将增强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完善参保职工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职工门诊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解民忧异地就医更便捷
“以前在太原看病,自己要先垫付医药费,出院后回县医保中心报销,费时又费力。现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出院可以直接结算,既减轻了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又省去了两地奔波的烦恼,太方便了。”昔阳县患者郭峰对医保异地就医惠民政策竖起大拇指。
不断推进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医改的一项重点内容。去年3月,我市全面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太原市参保职工在全国任一开通门诊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药费用的直接结算;去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备案“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进一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同期,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衰竭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避免5种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垫付资金的烦扰。截至目前,我市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2496家,基本满足异地参保患者在我市就医购药直接结算需求。
暖民心“乙类乙管”强保障
这几天,张康一直咳嗽、咳痰,自行用药数天后不见好转。张康赶紧到医院做了相关检查。“我被诊断为新冠疑似,这次门诊总费用428.57元,让我没想到的是,门诊看新冠病毒感染也能医保报销。”张康看着手中的缴费单说,“医保直接报销了296.5元,真是个利民的好政策。”
今年1月8日起,我市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目前,全市1634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新冠门诊医保支付。根据最新规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有关的费用,临时纳入医保专项保障范围,相关费用不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符合范围金额按照70%报销,报销金额不纳入门诊统筹限额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限额。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实行“乙类甲管”医疗保障政策,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