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湖北省宜都市财政局廖贤才 刘传新 陈凤彪
2013年以来,湖北省财政厅选择绩效评价起步较早的宜都市开展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以期保障评价标准更高、更具有结果导向意义。市财政局主动牵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设计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基本建立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的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框架,绩效监控与预算执行得到有机结合。
一、主要做法
(一)理清思路,分类开展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市政府出台了《宜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数据采集和工作开展。
1、评价方法分步走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对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一律采用前评价、中评价、后评价的方法开展,即:对新增项目直接申报绩效目标,经人大批准后纳入财政预算执行。对开工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跟踪,监督预算执行。对已完工项目直接开展重点评价。
2、评价指标分类定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包括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以及本级财政筹集、社会资本参与等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工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廉租住房保障建设资金等5类住房保障资金。结合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特点,评价体系将5类资金归类为建设类、改造类、补贴类。
3、工程项目分个评
绩效评价工作始终坚持目标明确,全程监管,方法科学,过程公开,数据可得,结果可用的原则,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评价工作采取定量计分评价的方法,由相对独立的工作专班以第三方名义开展,评价过程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相关数据和资料根据工程管理或经济活动的过程取得,确保数据和资料真实可靠、可得、可用。
(二)广泛调研,科学设置指标体系
为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保障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工作专班深入到涉及住房保障项目管理的土地、城建、规划、质监、发改、房产、财政、审计等部门调查,财政部门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推敲评价框架和审定绩效目标,设立权重和计分标准。
1、指标设置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文件精神,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直接按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设置,分设资金筹集、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后设三级指标。
2、指标权重设置及考虑(以建设类公共租赁住房为例)
首先,对4个一级指标分别赋权,汇总得分100分。其次,对三级指标分别赋权,分层汇总得出二级指标得分,并与一级指标得分保持吻合。第三,灵活选择权重设置方法。在充分考虑计划目标、行业标准、历史数据、经验判断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了直接比较法、标杆法、对比法、调查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确定指标权重。
3、计分标准(略)
(三)兼顾公平,合理汇总绩效得分
我市设计的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既可以对单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也可以对一个类型的项目开展评价,还可以对全市开展综合评价。单个或一个类型的项目可以独立评价,综合评价则需按各类型评价结果均衡汇总得分。
二、取得的成效
根据以上评价体系,市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评价专班对2013年4个建设类项目、8个改造类项目及补贴项目进行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4.8分,评价结果属“优”等。
(一)系统梳理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
1、工作推进多方联动
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实事工程”管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住房审批“绿色通道”,对保障项目优先供地、优先审批。纪检监察和政务督察部门专题督办,对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结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结硬帐。绩效评价部门定期跟踪专项资金、定期监管工程进度和质量、定期通报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2、项目实施齐抓共管
财政、房产部门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积极探索BT二次招标制、BT总承包制(联合体型)方式建成6个廉租房项目和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带动社会资金5800万元。项目管理做到“四制”、工程质量严把施工人员准入关、施工方案审查关、原材料质量关、工序规范关、分步验收关。对象分配的初审、复审、批准等环节做到“三审核、三公开”,评价年度采取提高租金标准退出20户65人,查处转租退出7户15人,清理退出补贴对象308户657人。
3、项目运营社会托管
市房管局和社区对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状况共同建档,将其家庭人员的基础资料、社会关系、就业状况、住房情况等以社区为单位上网,并划分若干个小区网格,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各社区在小区业主中优先选聘社区工作的“社区治安协管员”、“物业管理员”、“社会网格管理员”实行社会托管,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由市房管部门考评划拨,保障了建成廉租房、公租房的有序管理,建成项目社会托管率达到80%以上。
(二)准确查找了住房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
经评价,全市2013年保障住房绩效评价得分94.8分,累计扣分26.2分(见下表)。
类型 |
实际得分 |
加权得分 |
扣分因素 | ||||||
小计 |
吸引社会资本 |
财政资金进度 |
工程资金拨付 |
成本控制 |
目标任务完成 |
社会运营程度 | |||
合计 |
94.8 |
26.2 |
4 |
3.4 |
1 |
2.2 |
2.3 |
13.3 | |
公共租赁房 |
93.9 |
18.8 |
6.1 |
2 |
1.6 |
2.5 | |||
新建廉租房 |
92.9 |
18.6 |
7.1 |
0.5 |
1 |
0.6 |
5 | ||
城市棚户区 |
95 |
19.0 |
5 |
5 | |||||
工矿棚户区 |
92.9 |
18.6 |
7.1 |
4 |
2.3 |
0.8 | |||
中央廉租房专项 |
99.1 |
19.8 |
0.9 |
0.9 |
(三)全面增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理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导向,财政支出要以取得的产出和绩效挂钩,上一年度目标实现情况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预算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必须依据其职责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准确计算达成目标所需资金,力求避免浪费,节约意识增强。通过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可以有效解决花多少、怎么花、值不值的问题,使预算资金的申请变得更加谨慎,责任意识增强,有效推动公共财政体系全面完善和工作创新。
三、几点启示
一是指标设置不宜过多过细。考虑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刚刚起步,还处在预算绩效管理的初级阶段,需要经历一番探索过程。而且,绩效指标一般不是绝对数,应该通过计算得出才便于项目比较和绩效考核,若设置标准过多过细,既影响数据准确性,又提高了数据采集成本。同时,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它对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的程度无法量化,所以设置住房经济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均不切合实际。
二是评价过程不设加分内容。考虑评价内容包含了预算编制和执行、项目申报和验收的全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评价结果可以真实揭露存在的问题,若设置加分内容,评价结果将会因为加分内容掩盖扣分内容,导致整体结果失真,引起地方过分追究评价得分,不利于整体工作改进和推进。
三是建议建立制度化、社会化、常态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即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评价系统的工具化和模板建设进程,以推动评价方法更科学、信息收索更简便、跟踪时间更长久、评价效果更明显。同时,建议在区域内组建专家库,由专家设定绩效目标,以第三方名义开展评价,评价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防止出现财政部门强评硬评,评价结果又不被公众接受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