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合同
保洁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省图书馆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太原市宇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根据招标确定的内容,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保洁服务
座落位置:太原市长风商务区省图书馆长风馆
第一条物业管理范围
山西省图书馆馆舍内外整个区域的卫生保洁等工作进行专业的服务,馆楼内楼梯、大厅、走廊、屋面天台、电梯间、卫生间、报告厅、多功能厅、空调机房等设备间、展厅、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基地区域内的道路及平台、走道、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等。
第二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壹年,自_2015_年_9__月_1__日起至_2016__年_8__月_31__日止。
第四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如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上述标准,则执行较高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执行,合计:¥1563091.00元/年(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叁仟零玖拾壹元整);¥130257.58元/月(大写:壹拾叁万零贰佰伍拾柒元伍角捌分整);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先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0%的质保金。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50%预付款,年底前支付50%。乙方服务需完全满足约定标准,甲方定期检查乙方工作并出具书面确认书,,如服务质量没有达到约定要求有权扣减相应费用和质保金。支付服务费前乙方均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3、合同期满后甲方无异议,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一次性全额退还质保金。
(三)乙方的各项工作未达到保洁服务所承诺的标准和要求,如2次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随时单方面终止保洁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等任何因素,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受托人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产权仍属甲方)、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委托人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还需为具体服务人员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并承担相应的全部人员安全责任。
3.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乙方在从事保洁服务过程中的工具(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其他工具)、药剂、劳保用品、员工服装及安防用品等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自行负担。乙方保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所有人员缴纳保险、提供相关所有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员工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原因出现的任何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酌情按实赔偿或协商赔偿倍数;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质保金。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赔偿相关损失,且不退还质保金。
(四)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管理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山西省图书馆乙方:太原市宇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魏存庆法定代表人:杜瑞锦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