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水固土,守住赣南绿水青山

05.05.2016  10:16

      □钟文锋记者钟李荣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是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保证。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赣州水土流失严重,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28.37%,占山地面积37%,许多丘陵山岗红壤裸露,褪变成为“江南红色沙漠”。经过30多年的持续治理,赣州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水土流失防治之路,在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旱灾害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是,随着生产建设项目增多,部分地区出现一些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当然,自然水土流失也还存在。一些经过初步治理的区域也有可能出现水土流失的反复。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我市如何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1 水土流失,无序开发是主因

      全市水土流失状况如何?

      市水土保持局局长何世林说,根据省水土保持公告,2013年,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7816.67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9.5%,占国土面积的19.85%,其中轻度4143.36平方公里、中度2232.84平方公里、强度以上1440.47平方公里。“可以说,总体上全市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流失面积总量呈现逐年加快减少的趋势,新增流失面积也在逐年减少。

      “十二五”期间,赣州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等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开展了299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81.23平方公里。然而,由于水土流失面积大,按现有投入和治理速度,即使进行一遍初步治理,据何世林粗略估算,也还需要20多年。

      “这样的治理进度显然与全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何世林说,水土流失是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从过去的开发和现阶段情况看,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主要来源是山地林果开发,尤其是高山陡坡地的无序过度开发。防治水土流失,一方面要在全市层面制定统一的治理规划和布局,实行分区防治、分类推进,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在资金上的倾斜支持。2014年,赣州市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国家、省级层面加大了对我市水土保持支持力度,2015年,我市争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补助、省级配套资金2.16亿元,同比增长58%,占全省的67%,预计2016年国家、省将继续保持对赣南的支持力度。“随着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大,我们将加快治理步伐,力争每年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800平方公里以上,争取在10年内把全市水土流失治理一遍。”何世林说。

      2 预防保护,须从源头严控

      今后会有哪些硬招?

      何世林介绍,围绕推进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赣州市将重点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监测评价创新、科技信息创新、宣传教育创新和廉政建设创新,通过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激发水土保持活力和发展后劲,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道,采取过硬措施,对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区、水蚀风蚀交错区实施重点预防和监控,严格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发、高山陡坡地开挖行为,从源头上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同时,在水土流失地区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在重要水源地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对坡耕地集中区及侵蚀沟密集区开展专项综合治理。

      怎么进行跟踪监管?

      何世林介绍,建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监测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对于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至为重要,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今后,将争取市人大立法通过《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纳入市县并联审批程序,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对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实现动态监控全覆盖,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体系,接受社会和民众的广泛监督。市政府将建立山地林果及矿山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考核和督促通报机制,对生态保护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进行约谈和通报。这意味着,今后谁触碰水保生态“红线”,谁将被严格追究责任。

      3 标本兼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对于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繁重的治理任务而言,资金筹措难、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赣州市在治理水土流失的过程中,也在积极探索将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统筹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林果发展等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资金“药引子”作用。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所有、谁受益”原则,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治理水土流失。

      目前,赣州市已有近3000家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达到1120多平方公里。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民间资本发展脐橙、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等经济林75.83万亩,年产值达到30多亿元。

      何世林补充说,水土资源开发与保持其实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目前一些地方出现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基本是对土地不合理的利用,破坏了原生植被和稳定的地形造成的,对于这类情况我们要严厉打击。同时,我们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