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十周年]大兴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发言

03.12.2014  23:26

        作为合作社代表,能够参加这次《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十周年座谈会,我感到非常骄傲,内心十分激动!我从事农机30多年了,从最早的一台30马力拖拉机到现如今成立大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理事长。这些成绩得益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出台,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使我有能力购置新的农机,经营农机的规模越来越大,合作社一步一步发展壮大。

          在农村生活50多年,我深刻体会到农业要发展、农民要增收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也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特别是这个法的第27条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这一条使得农业机械真正走进了农村,农民能买得起农机。我们大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把握住了时机,在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于2008年6月18日。成立后,总投资10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12亩的高标准农机大院。成立之初社员为5户,现已登记注册56户,社员出资总额213万元,带动朔城区沙塄河乡周边2000多户农民。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业机械化作业,合作社服务范围覆盖周边6个乡30多个村,2013年耕、播、收面积达12万亩,其中玉米机收、秸秆还田26000亩,深松10000亩。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经过全体社员的共同努力,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6台,小型拖拉机26台,玉米播种机16台,玉米收获机8台,杂粮收获机1台,马铃薯播种机、收获机各3台,配套机具160余台(件)。合作社承揽农业局“玉米丰产方”“保护性耕作”等作业项目。

          合作社从2011年开始尝试流转土地,到2013年与周边16户农户签订租地合同,以每亩400元的价格流转农村承包土地360亩;以每亩200元的价格流转非承包土地1500亩,全部种植玉米。2013年,合作社实现总收入307万元,社员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40%。我社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效益,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每年免费培训农民驾驶员500人次左右。乡亲们是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用农机的好处,省力省钱又增产,国家要保证粮食安全,农机一定要先行!

          回顾我们合作社发展的这六年,迈出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扶持和政府的关心,从购机补贴、信贷扶持,到帮助我们解决设施用地,为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要求都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举措和真金白银,成为我们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快速发展的“助推剂”。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我们更要在国家的支持下,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指导下积极搞好合作社成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改善服务条件、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水平,使得合作社更上新的台阶。

          目前,国家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我们合作社也要更加努力、勇于创新,一定提供更优质服务,带着乡亲们共同致富,为家乡的现代农业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