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法院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加诉讼

21.12.2015  14:06

本网讯(鹿涛)侯马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依法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保护。近日,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该庭邀请了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加诉讼,弥补了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缺憾。

 

该庭受理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后,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但其父母及兄长均在贵州省,明确表示不来侯马参加诉讼。为了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承办人常志斌及时与侯马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系,该组织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确定了具有相关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毕明莉参加诉讼。毕明莉认真翻阅起诉书及卷宗材料,并与被告人沟通,庭审时代为行使了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法庭的这一做法感动了被告人,被告人王某某表示一定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不辜负法官们的关心和教育。

责任编辑:侯成丽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