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
北京人大网讯市十四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会议由黄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市人大副主任孙康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侨办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外办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
与会委员、代表同意两个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在落实侨法实施办法审议意见方面措施得当,比较全面,务实有效;提交的友好城市工作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符合首都对外交往工作的实际情况,方案后续实施需进一步完善、细化。
与会委员和代表建议:
一、增加海外重点华侨华人数据库、重点侨资侨属企业数据库,并在数据库的综合利用基础上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侨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类涉侨资源,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优势。
二、进一步完善首都侨务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结合研究制定“十三五”首都侨务工作总体规划,做好有关顶层设计,抓紧开展侨法实施办法的修法调研工作,争取使涉侨工作在各领域更加协调一致。
三、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涉侨组织的作用,对基层侨务组织和团体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针对基层涉侨服务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帮扶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
四、对友好城市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应进一步细化,设计出有关实施的量化指标,增加有关民间涉外交流工作在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内容。
五、国际友好城市工作要求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建议做好具体规划,整合各类资源,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专题交流合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充分肯定了两个报告,认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细致、态度认真、成效显著、创新突出,并对两个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对侨务工作的基本数据库做进一步的细化,进行分类整合,以提高数据库的针对性和使用效率。二是开展友好城市交流工作要循序渐进,要有工作重心,分清工作重点。三是进一步认清民间涉外交流交往在北京友好城市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和地位,建议对这方面做好调查研究。四是对外交流交往要更加务实,对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要进一步做实,不能仅限于双边互访,要多考虑如何把交流合作项目落到实处。并且要进一步统筹考虑全市的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做好相关规划,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扩大交流合作的效果。
出席会议专委会委员10人,分别是黄强、武高山、张洋、吴宝华、蔡勉、刘博、齐清、李永红、怡学、赵建敏,列席常委会委员陶庆华和市人大代表陈慧华、杨燕秋列席了会议。(民宗侨办公室综合处朴春植)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