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2015,12.15,第2版,局长视野专栏)“互联网+税务”与国地税合作在变革组织机构上“异曲同工”,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如影随形”,在共享涉税信息上“珠联璧合”,国地税合作要依托“互联网+税务”优势,创新合作方式,确保合作取得实效
国地税合作是整合税收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税效率的有力举措,对深化征管改革、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意义重大。
随着税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税收管理已进入“互联网+”的新时代,要将税收工作与互联网紧密衔接在一起,国地税合作才会为纳税人带来“互联网+国地税合作”模式下的全新信息化服务体验,也才能真正实现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的目的。
国地税合作要依托“互联网+税务”优势,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准则,及时掌握纳税人合理诉求和双方合作工作的需求,根据业务需求,创新合作方式,从有利于纳税人节省办税时间、方便办理涉税事项出发,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整合国地税征管和服务资源,共享涉税信息。
“互联网+税务”与国地税合作在变革组织机构上“异曲同工”。传统税务管理是典型的大组织的管理模式,以科层制为主要形态,具体管理活动中讲究岗位分工、税种分工。而互联网时代的税务管理,将打破岗位层级,消除税种壁垒,耗费资源和成本将会降低,而征管效率将会提高。国地税合作就是打破税种分工壁垒,这与“互联网+”是异曲同工的。目前,国地税已经施行统一的纳服规范、征管规范,这标志着税务工作正在走向统一化、标准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需要国地税联合起来,发挥“1+1>2”的效果。
“互联网+税务”与国地税合作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如影随形”。推进国地税合作,就是要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税等问题,最终要达到“进一道门,办两家税,三家都省事”的效果。有了“互联网+”,将更方便纳税人公开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互联网上办税有痕迹、流程可公开,能够全天候规范税收执法,防止权力滥用,从而达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效果。
“互联网+税务”与国地税合作在共享涉税信息上“珠联璧合”。互联网+思维的范围是极为广泛的,其中最重要的理念之一就是共享。而推进国地税合作,就是要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机构分设给税收管理带来的信息不畅、抓手缺失等问题。随着“互联网++传统行业”的推开,各种传统行业的信息纷纷上网,税务机关面对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数据,应当积极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工具抓取、分析信息,第三方也需要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的纳税信息,最终建立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在此过程中,国地税合作将会使得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更加完善权威。
目前,山西省国税局紧紧依托“互联网++税务”,与地税部门展开多种形式合作,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联合开发合作工作系统,打造“山西税务版”典型范例;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实现国地税联合调查和分析;建立联合培训宣传教育机制,全面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搭建自由裁量权平台,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建立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全面深化税收稽查改革。
下一步,我们要秉承“服务大局,包容开放,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共同推进合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国地税合作取得更大实效,做到规范执法,提高效能,方便纳税人。
依托“互联网+税务” 深化国地税合作
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胡军 -
太原18:26 21.12.2015 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