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

07.05.2015  19:58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同时,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职工持缴存地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即可按年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租金额度根据当地普通自住住房租金水平确定。此外,我省将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包括取消贷款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