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工作
为全面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4月16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宣贯工作,明确了宣贯的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为下一步推进落实打下基础。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秦红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快递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成果,是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良法,为快递业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支撑。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把握《快递暂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快递暂行条例》是在党的领导下完善行业法规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全省系统要提高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把握《条例》的精髓和制度安排。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争做《快递暂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要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通过原文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吃透精神实质,领会战略意图,特别是把条例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制度安排等入心入脑。三是周密部署、精准发力,掀起全省系统《快递暂行条例》宣贯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在《条例》宣贯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省邮政业发展实际,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宣贯的任务表、路线图。坚持目标导向,分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宣贯工作。四是加强沟通、主动协调,有效推动《快递暂行条例》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条例》中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条例》宣贯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省政府法制办、发改、公安、国安、商务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制定出台具体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及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具体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把《条例》宣贯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快递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出台《山西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用邮权益,不断推进山西邮政业发展向高质量迈进。
山西局表示,要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宣贯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地方支持,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巩固行业发展成果,为山西的经济转型发展和邮政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