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调整重点监测企业数据报送时间的紧急通知
晋企发〔2016〕40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调整重点监测企业数据报送时间的
紧急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及时准确上报数据事关重点监测企业数据的有效性。为进一步及时了解重点监测的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把握中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和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研判,提高运行监测和预警水平,为各级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政策建议,经研究决定,调整重点监测企业数据月度上报时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企业月度数据上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每月25日提前至每月6日报送上月相关数据。遇节假日顺延,从2016年5月份开始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报送数据。
二、只限于提交中小微企业的数据,大型企业不再上报。
三、报送的指标内容不变。
四、各市中小企业局要高度重视,做好重点监测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市县联络员要负责通知本地区调查单位,及时督促企业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保证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五、各市中小企业局要按省局分配的重点监测企业任务数,结合企业平常报送情况,对不能按时上报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并及时补充新的报送企业,确保完成本地重点监测企业数量任务。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3月28日
公开类型:公开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