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晋企发〔2016〕10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定第五批山西省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2015〕70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精神,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晋企发〔2012〕156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认定交口县心连心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吕梁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等14个平台为第五批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三年)。
希望各市局加强对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带动本地区更多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推进本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示范平台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水平,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第五批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