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企业减负推出60条举措 预计减负501亿元

02.04.2015  11:06

   ○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涉企行政权力1条、涉企收费27条、政策支持15条、创优环境17条

   ○预计减轻企业负担约501亿元,其中减免各种费用约465亿元,政策补贴约36亿元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新变化,对经济下行“压力山大”的我省来说,更是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破解经济运行难题?如何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那就是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准确认识和把握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新作为应对新常态。

   为此,本报特别开辟专栏“新常态·新作为”,并抽调专门力量,深入一线采写,报道各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适应新常态、主动新作为的做法、成效、亮点、典型,从而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坚定信心、提振士气,为实现富民强省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今日首期见报,敬请读者垂注。

   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4个方面60条措施,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60条减负措施中,涉企行政权力方面1条、涉企收费方面27条、政策支持方面15条、创优环境方面17条。预计减轻企业负担约501亿元,其中:减免各种费用约465亿元,政策补贴约36亿元。

   在涉企行政权力方面,取消、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省本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其中取消29项,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9项;涉企收费方面,主要包括取消、规范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减征、缓征各类涉企收费,预计减轻企业负担451亿元;政策支持方面,包括财政、社保、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预计补贴企业36亿元;创优环境方面,包括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等措施,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4亿元。

   减轻涉企收费是这些措施的重点,主要涉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有使用国家资源所缴纳的价款或收益、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收费、企业自提自用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等8个方面。其中企业比较关注的措施有: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等4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标准降低20%执行,继续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缓缴2015年度资源价款,暂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取消企业每年25万亩矿区绿化任务等。

   在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取消用电企业停产或减产期间暂停或减容期限限制,对焦炭、金属矿石、钢铁及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石、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粮食、化肥及农药、鲜活及其他等十类铁路运输货物实行普惠运价,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12%,对使用ETC卡缴费的货运车辆优惠17%等。

   措施中有一条具有我省特色,就是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120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 (记者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