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万”,这样的监管“任性”乎?
张嘉容
“去年一年整个公司各种检查有14300人次,这是我们一天一天统计出来的!”在3日9日下午重庆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现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忠“数”出惊人。“监管部门确实有些任性。”他说。
单从数字上看,监管部门确实蛮拼的,一年时间内检查次数就达到了五位数。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也不是小企业,“整个公司”是什么概念?,“42家支行,1772个网点”,平均一个网点一年被检查8.06人次,大概每45天接受一次检查,涉及税务、审计、物价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种检查。
这样频率的监管到底算不算“任性”呢?刘建忠代表认为是任性了。目前我们还没有听到重庆有关监管部门的回应。作为外行,我们也不好下结论。
但有一些基本问题我们还是可以讨论的,比如,每次检查的目的是什么?监管效果如何?有些检查是不是可以不做,或者以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做?检查过程是否存在不当操作?……不能监管部门受累,被检查部门受气,双输。
我们一直强调简政放权要“放”“管”结合,该放的坚决放掉,该管的必须管好。应该进行检查的事项,就该查清楚、查明白,不能机械地计算次数;不该进行检查的,也不要为了体现自身的“存在感”没事找事。重复监管、不当监管不仅让企业牢骚满腹、“敢怒不敢言”,还会滋生行业内甚至社会大众的不满情绪。
对监管部门而言,手中的权力就像弹弓上的橡皮筋,向右偏存在偏差,向左偏也会导致失误,只有瞄准直线弹回,才能一击命中问题所在,不至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相关部门要跳出监管重复或是监管真空的“怪圈”,整合部门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企业也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对必要的检查予以配合,对不当监管勇于说“不”。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相关人等要听总理的话,别让他老人家的苦口婆心白白浪费了。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