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点办理15件代表建议

15.04.2015  12:44
      7位副省长分别领办,事涉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营经济、金融商务、医疗养老、义务教育、公安执法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八个方面
   4月1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决定,今年确定15件省人大代表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分别由7位副省长领办,省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分工牵头所分管的省人大专委、工委对口督办。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依法就我省各方面的工作向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11件,这些建议已在大会闭幕后交付78个单位研究办理。此次筛选确定的15件重点办理的建议集中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涉及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营经济、金融商务、医疗养老、义务教育、公安执法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八个方面。(15件重点办理建议的领办领导、领办单位、督办领导和督办单位具体见表格)
   督办重点建议,可采取召开督办会议、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和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今年9月,督办情况将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并向主任会议报告;本报将持续关注这15件重点建议的办理结果和落实情况,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记者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