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代表提意见784件 近半能在年内解决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1月25日上午在昆明召开,会期三天,会议将听取和讨论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审议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审议代表资格和人事任免等。代省长陈豪到会作了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报告。
本次会议共18项议程,除了听取和讨论省政府所作的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外,还将确定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个别代表资格和人事任免,审议审计报告,审议省政府、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等。
会议还将审议审查4部地方性法规,分别是审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此外,会议还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的几个专项调研和视察报告,其中包含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情况的报告,我省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报告。
确定 7 件建议重点办理和督办
省政府11月25日向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省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其中透露,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784件,其中746件交由79个省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办理,经逐件审核,317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368件3年内能够解决,61件目前难以解决或暂时留作参考。
省政府系统承办的74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占总数的95.2%,它们分别交由79个省政府系统单位办理。
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并答复了人大代表,具体办理结果为:A类317件,B类368件,C类61件。其中,A类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以及已有明确规定,承办单位说明了有关情况;B类指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指所提问题目前难以解决或暂时留作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作为今年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的7件建议,全部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办理结果为:A类3件,B类4件。
涉及共同富裕建议省领导逐件阅批
为了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均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制,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予以推进。省政府发文明确了目标任务、程序方法、时限要求和重点督查事项。
承办单位还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办理原则,推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从“一次性办理”向“跟踪问效式办理”转变。
对加快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的重点建议,省政府分管领导逐件阅批,提出明确办理要求,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列为专项督查内容全程督办,确保办理实效。省司法厅在办理一件涉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点建议过程中,曾向16个州(市)司法局及省属律师事务所进行函调,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昆明、曲靖、文山等3个州市74个省属律师事务所实地调研。
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缺乏调研
省政府认为,现阶段省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也还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理不认真不及时和工作前松后紧情况;个别承办单位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缺乏调查研究,答复过于原则简单;对综合性较强的建议,主协办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还需加强;少数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联系不够紧密,协商形式单一,面商率不高,与人大代表的互动交流不够充分;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现象,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有待加强;一些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复文格式不规范,办理结果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府拟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整改,要从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加强认识并切实重视和加强办理工作,使承办人员从观念上由“要我办”转变到“我要办”。
省检察院
办理代表建议做到三个百分百
491 条书面、口头建议逐人逐条反馈
省检察院也向大会报告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今年,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办公厅交办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书面建议3件,以及266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口头意见建议488条。今年5月底前,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成。
省人大交办省检察院的3件代表建议,分别为《关于加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的建议》、《关于合理核定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建议》、《关于对检察院工作的几点建议》。前两件由省检察院协办,后一件由该院独办。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266名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还提出口头意见建议488条,其中批评性意见14条,其他意见474条。上述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5月底前已经全部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结率、协商率、代表满意率三个百分百。
往年,省检察院只对代表的书面建议予以答复。今年,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都采取书面的方式,逐人逐条反馈。对没有按照时限上报反馈意见的处室,会上当面点名批评,要求加班整理上报。
针对代表所提的3件书面建议,省检察院形成3份答复意见正式答复。针对266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488条意见建议,省检察院成立专门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监督办和院办公室负责同志任正副组长,下设审查材料工作组和文字材料综合组,分代表团逐人逐条拟出反馈意见,最终形成《关于反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共266份668页。受到代表的肯定。
省高级法院
省人大交办 5 件代表建议办结率 100%
代表建议法院取消门禁 回复称近年暴力事件增多
省高级法院向大会报告了省人大交办的5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其中,省高院主办4件,协办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办结率100%。省高院认为,法院重视门禁检查,是基于当前安全形势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法院已就此向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解释说明。此外,省高院还将针对“同案不同判、量刑轻缓化”加强调研,发布指导案例。
代表:建议法院取消门禁!
法院:当前安全形势不允许
昆明代表团代表韩伟建议法院系统“密切联系群众,取消部分门禁,彰显阳光司法”。省高院答复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要对公诉人、律师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以防限制、管制物品进入法院。
另外,《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要求各级法院审判、办公场所应形成封闭的防护周界,审判、办公场所应设置人工或电子门禁,实现相对独立和有条件授权通行。省高院办理该建议过程中,及时与韩伟沟通,并邀请他到法院参加活动,向他介绍近几年来全国法院频繁发生的暴力事件,并就目前的安全形势和门禁等安检工作的必要性,向他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代表:职务犯罪案件量刑不平衡!
法院:会公布指导案例
文山州代表团代表周和玉提出,要加强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减少“同案不同判、量刑轻缓化”。省高院在办理该建议过程中,与周和玉进行了电话沟通。周和玉认为,职务犯罪案件量刑不平衡问题,文山较突出,建议省高院发布指导案例,指导全省实现相对统一量刑。
省高院决定,在全省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办法,汇总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公布后指导审判工作;推行量刑规范化的同时,积极研究职务犯罪量刑规范模式。在审判工作方面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等办案机关的对接,特别是在认定立功、自首等情节,以及适用较轻刑罚时,充分听取各方的量刑意见和建议,准确适用法律,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巩固反腐成效,并力求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代表:土地争议事件十多年未善后!
法院:还有深层次矛盾
昆明代表团代表毕志英,建议督促解决昆明石林县圭山镇前哨村与红河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坝村土地纠纷涉及问题。省高院称,该问题因2003年6月8日泸西和石林交界地土地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所致,法院已依法审理判处了两名被告人,判决生效后,又经过红河中院和省高院刑三庭两次复查。
2013年,毕志英第一次提出建议,泸西法院主动找到被执行人,执行了全部附带民事部分的判赔款项。此次毕志英又提建议后,省高院与红河中院、泸西法院、昆明中院、石林法院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并邀请代表一起开展案外调解工作。目前,案外人王元华明确表示不愿意补偿;省高院了解到,涉案双方村民因争议地纠纷,还有深层次的矛盾,不满意并非仅针对法院判决;黄正兰、毕志旭及家属也表示不愿领取法院执行款,也不需要司法救助。
鉴于法院审理及执行程序已全部结束,省高院建议,由泸西县法院、石林县法院将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由党委政府妥善处理“6.8”事件后续问题,避免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代表报告。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