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岁月的文明

21.07.2014  19:02

    又到全国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年。

    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国度。”浩瀚千年,史证丰富,风流人物不胜枚举。

    时至今日,人民当家作主,选举出了各界精英——人大代表。他们如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王颖主任所言,必须是公共社会公民生活中勇于担当的“群众诉求表达者、文明城市维护者、文明风尚示范者”。

    如此概述,与代表法“心心相映”。代表的职务操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这要求他们是表达者;代表选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这要求他们是维护者;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这要求他们是示范者。

    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何况代表乎!进言之,在其位,谋其政,此为天职。

    “人民代表为人民”,这是一句熟能成诵的诺言。诱惑无处不在,怎样矢志不移?在部门与整体、私利与公权、强者与弱势的不停裁量中,你当然可以转向漠视与回避,甚至在随波逐流中依附功利。然而,“吃水不忘挖井人”,缺位意味着失职,失职意味着背叛。只有,实事求是,无惧荣辱得失;光明磊落,无惧势位权贵;依法履职,无惧明俗潜规,如此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言,才对得起人民选举,负得起人民重托,经得起历史验证。

    真正的文明,其实是所有人种植幸福的结果。于代表而言,这是一种人民至上、大局为重的情操,这是一种知行合一、恪尽职守的精神,这是一种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的态度,这是一种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品质,这是一种仗义执言、大义凛然的气节。小处着眼,它是与人为善、尊老爱幼、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公道正派……总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此方“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这才是对文明最好的维护。

    “其身正,不令则行。”可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种示范性的社会引导是其它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难以替代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丑陋镜像依然在社会产生不良驱动。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代表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的影响,有利于在选民中树立旗帜鲜明的价值导向,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千言万语不如脚踏实地。无论怎样请记得:你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有文明,中国便不再落后。进一步讲,你是人民中的精英,未来中国的分量和质量,就在你的每一时间、每一节点、每一言行。

    人大代表,岁月的文明由你来代表!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