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和宪法的产生,都是群众路线的实践
陈舜瑶近照。夏白杨摄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60年,一个甲子,有哪些历史瞬间被永远铭刻?有哪些人物故事被代代相传?这些激情澎湃或温暖动人的记忆,是诠释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最佳注脚,也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源泉。
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本报将陆续推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类报道。今天刊发《亲历者说》,通过参加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老代表”的自述,重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的光辉历程,回溯他们当年与人大有关的点滴故事。
——编 者
人物简介:陈舜瑶,1917年生,祖籍福建福州。1936年入清华大学学习,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南京中共代表团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青年团东北委员会副书记、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副部长、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室务委员、顾问等职。第一、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我今年已经97岁了,过去很多事情慢慢淡忘了,但有两件历史性事件却是终生难忘。一件事是1949年10月1日,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当时我在东北,却仿佛自己也挤在天安门人群中欢呼雀跃。只有亲历被帝国主义奴役的痛苦、屈辱,才最深切体会到“站起来”的幸福。另一件事是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制定了国家根本法,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1954年宪法。这两件事,在共和国的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我有幸参加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当时参加会议的代表中有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建党、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领导干部、中层骨干和工农兵劳动模范。其中有我在延安学习时的老师、有我工作时的领导,还有我的战友。我深感党对青年的关怀培养,如人大代表中就有东北青委韩天石、章泽、杨海波和我。
我当时是作为辽宁省的代表,因为新中国刚刚建立时,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工业,尤其是重工业,钢铁、机械、煤炭和造船行业都在东北。所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时候,东北的代表最多。像开展“新纪录运动”的赵国有,半年创造两万多个新纪录,带动东北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32%;被称为“老英雄”的孟泰,他带领广大工人把日伪时期遗留下来的几个废铁堆翻了个遍,建成了当时著名的“孟泰仓库”;万能工具胎的发明人王崇伦,1953年一年中他完成了4年又17天的工作量,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曾被授予“特等劳模小组”“革命的熔炉战斗的集体”“不断革命的红旗”等光荣称号的劳动模范集体——“马恒昌小组”,是当时全国工业战线的一面红旗,马恒昌本人也13 次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东北解放较早,经历严酷曲折的斗争,苏联出兵打垮日寇,随后日本投降,苏联曾依与蒋介石的订约把哈尔滨交给蒋介石,后来苏军撤退,解放军再次解放哈尔滨,接着又抗美援朝,东北的工人阶级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涌现出许多英雄人物和集体。在这次会议上,我和他们一起讨论宪法草案,生动具体说明了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
我还看到很多在中共中央南方局时交往的统一战线朋友。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我们纷纷离渝,各奔西东,他们多回上海,我撤到东北。在解放战争中不通音讯,几曾想能在怀仁堂相见?虽然人多不能畅谈,只要会心地笑笑打个招呼,也感到由衷的欣慰。胜利后评价南方局这段统战工作,董必武同志曾有诗:“到底人民胜,红岩不枉居。”根据地是主战场,红岩(南方局的代号)是特殊的辅助战场和地下斗争的第二条战线,为成立新中国凝聚人心。看到会场台上台下许多统战朋友,我们在虎穴里也不白住了。
各民族、各阶层、各界都有与其地位相当的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实际上高于人口的比例,不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选,在各地、各界选举中也充分考虑到照顾少数民族。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少数民族代表身穿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进入会场。作为国家的主人,从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到普通劳动者,欢聚一起,共商国家大事,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无论从代表的产生,还是从宪法草案的起草、讨论、修改、审议到通过,都可以说是一次真正的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
就拿会议的主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来说吧,毛主席亲自领导宪法起草小组工作。我国的宪法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主要是总结我国的革命经验和建设经验,以自己的经验为主,参考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也研究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在修改中,还专门请法律顾问、语言顾问参加。语言顾问有叶圣陶、吕叔湘,请他们斟酌用语的准确性和通俗性,以便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初稿拟定后,还在全党全国8000多人中开展讨论和征求意见,用了近3个月的时间。当时,全国踊跃参加讨论的有1.5 亿人,占总人口1/4,定稿以后,正式提交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每一步都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交换、比较、反复。这样的法律才能清楚、明确、正确,做到符合人民当前、长远的根本利益。
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报告用了3个多小时时间,代表们对报告频频鼓掌。
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讨论了宪法草案和刘少奇的报告。我还记得,我们组当时讨论最热烈的是宪法的序言和总纲。我们都以自己的经历论证它的正确性。不仅在当时,尤其是在经过60年的风风雨雨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宪法首先是序言和总纲的伟大意义,告诉我们新中国从何时开始?又将往何处去?宪法序言规定,“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正是靠这样的规定,我们从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成功地进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战胜重重艰难,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就。
9月20日,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每一个在场的人都无比兴奋。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来之不易。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需要修改,但是,无论怎么改,社会主义方向都不能动摇。
(记者 王比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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