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大小河流有了“当家人”

29.07.2014  09:56

      探索“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各类河道

      乡有乡长,县有县长,如今,河也有了河长。山西代县地处恒山山系和五台山山系之间的滹沱河流域,支流较多,河道线长面广。独特的地理环境位置决定了代县河道治理情况对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今年5月,代县以县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境内滹沱河及全县32条(滹沱河支流25条、桑干河支流7条)中、小河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乡镇长出任流经辖区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实现河道综合治理全覆盖。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众所周知,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乡镇“一把手”有时间、有精力关注河道综合治理情况吗?换句话说,代县县政府的这份文件能不能落实?各乡镇乡镇长是不是只把它视作一个“虚衔”?带着这些问题,7月下旬,记者前往雁门关脚下的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一探究竟。

      河道治理“责任大、任务重

      代县水利局局长李俊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责任大、任务重”6个字概括代县河道治理工作的艰巨。近年来,由于管理缺失,代县部分河道因铁矿、尾矿挤占河道或无序开采河砂资源,导致河道行洪、水体污染、生态环境等问题突出。可以说,“河长制”的出台是近年来代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诉求。代县水利局作为河道治理的主要负责单位,通过科学严密的实地调研,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向县政府提出了“河长制”的初步构想。最终,出台了《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河长制”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水利局具体负责,县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全县河流河道的“总河长”,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流经辖区河流的“河长”,是辖区河道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河长”的主要职责是:建立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实施河道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查处打击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确保本区域内河道及行洪渠道的生产、运行安全。
      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河长制”管理体系也是代县防汛工作的一部分,河道治理成为每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李俊才告诉记者,代县的“河长制”,从行政上,属乡长负责制,由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担任“河长”;从技术层面上,属河道站负责。之前,代县水利局河道站只有4名正式工作人员。随着“河长制”的逐步完善,河道站最终会增加到8名工作人员。河道站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河道,他们被称为河道的巡逻兵。“‘河长制’希望达到的目标不仅仅是处理相关破坏河道环境的违法行为,更希望通过努力重现‘河清水绿’自然生态环境。”李俊才说。

      “河长制”的目标是“河长治

      一河一长,“河长”们上任后是如何对河道进行治理监管的?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代县东南方向的峪口乡,峪口乡境内有一条主要河流——峪河,峪河属径流,支流众多,“河长”由乡长孙润民担任。因其外出公干,副乡长皇俊录向我们介绍了“河长制”的执行情况,并与记者一同实地查看了一处峪河支流的河道情况。他说:“乡长会不定期下乡巡查河道,日常的河道巡查工作由河流流经村庄的村干部负责,属地管理,他们分别是‘小河长’。河道出现异常情况后,由村干部第一时间汇报上来,乡长要及时下去解决问题。
      代县雁门关乡有三条主干河,分别为七里河、关沟河和古城河,都属于季节性河流,三条河流在雁门关乡的长度有十五六公里。雁门关乡乡长张国文是这三条河的“河长”。我们见到他时,他正在巡查七里河的河道。他坦诚地说,县里实行“河长制”后,他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抓河道治理。当前正值主汛期,他是辖区内三条主干河的“大河长”,这三条河分别流经的村庄的村委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又分别是各段河流的“小河长”。雁门关乡实行特殊时期大小“河长”24小时监控河道制度。三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主要查看河道周围是否有险情出现,河道是否畅通,河道内有无深水坑,有无私自采砂等违法行为。“从过去河道治理的体系较为粗略到如今责任细化的‘河长制’的出台,河道治理的实质内容增加了,将河道的安全与治理具体落实到了个人身上,作为雁门关乡的大‘河长’,我觉得身上的责任更重了。”张国文说。
      从代县“河长制”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大小河长”都“系在一根绳上”,分工明确,谁也不能在河道治理上缺位。《方案》中强调,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巩固河道整治成果,除了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标明水质、河道概况和“河长”职责的公示牌外,县政府还将“河长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采用定期、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资源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灾害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河长制”仅实施了两个多月,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没有被处罚的案例或个人。“水环境问题,牵涉领域众多,包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国内‘河长制’的出现就是旨在通过结合各级行政力量,有力有效地管理好地方河道,最终建立一个长效的运行机制,达到‘河长治’的目的。代县的‘河长制’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过程,使之最终成为一个科学合理的河道管理制度。虽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我们有信心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代县水利局局长李俊才说。本报记者 任冬梅 王伟婷 实习生 张艳玲 文/图

来源: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