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国土局证实占地无手续 涉嫌以租代征
8月12日,生活晨报刊发《代县“创卫”与民“抢地”》一文,报道了代县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过程中,作为美化景观的道路绿化带“抢占”农民耕地,一亩地每年600元的补偿标准引发农民不满,而当地政府在“创卫”过程中也倍感艰难。报道刊发后,忻州市市委书记董洪运作出批示,也引起代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8月29日,记者从当地了解到,“创卫”工程和百姓“抢地”的状态并未得到改善。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的征地政策和补偿标准,与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偿相差悬殊。记者就此多次联系代县县委追踪采访。当地回应称,虽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报道进行解释,但汇总各方解释后,发现“不足以解释记者提出的质疑”,因此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解释”。
国土局证实占地“无手续”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作为代县“创卫”18项工程之一的“通道园林绿化和景观节点建设工程”,涉及108国道、208国道、大运高速公路连接线、灵河高速公路连接线、苏木公路、京原铁路。据了解,这6条通道的绿化不仅可以美化城市,还具有消除司机视觉疲劳、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等作用。
通道绿化是一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好事情,但这势必会占用总量庞大的土地,涉及众多农民的基本权益。作为道路附属配套的绿化带,是否取得了相关用地手续呢?
在代县国土资源局,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并未得到系统说明,但工作人员证实,灵河高速公路连接线的用地手续没有问题,“道路以及两侧边坡以下3米的范围内都被征用了”。但事实上,该路段道路两侧绿化带已经增加到30米宽,远远超出了3米的红线范围。工作人员证实,“创卫”新增的道路绿化带用地未曾向国土部门报批,迄今也不具备任何用地手续。
“创新用地”涉嫌以租代征
采访中,记者从代县林业局和上馆镇政府了解到,针对6条通道绿化带占用的农民土地,政府给予每亩地每年600元的补偿金,连续发放8年,县财政根据乡镇上报的占地亩数,每年一次直接拨付到农民手中。
上馆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薛晓东告诉记者,绿化带用地不改变土地的原有属性,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不变,“说白了,就是给你地里种几棵树,树还都是你的,每年还能额外领到600元的补偿金。”
薛晓东向记者解释,县里最初确定的补偿金是每亩地每年400元,自己还在县里的工作会上提出明确反对意见。在其他一些乡镇,绿化带占用的农地产量低、收成少,有的甚至是荒山荒坡,而在县城所在的上馆镇,很多被占用的都是水浇地,农民一年的亩产纯收入在800元以上,同样的补偿标准显然无法执行。最终,全县的通道绿化占地赔偿标准提高到600元。
事实上,代县的“合理补偿方案”,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按照相关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
“租”与“征”补偿相差悬殊
在代县国土资源局,记者见到了一份“代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分布图”,对山区、丘陵区、平川区、城郊区四种不同的区域地形,确定了不同的年产值标准。以灵河高速连接线所在的半坡丘陵区为例,统一年产值为1148元/亩,土地补偿倍数为8,安置补偿倍数为16,两项合计补偿倍数为24。
按照相关政策,在同一区域内,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按此政策计算,仍以灵河高速公路连接线所在的井沟村为例,除去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外,一亩水浇地应补偿29848元,一亩退耕还林地应补偿25256元。而与井沟村相邻的苏村属于平川区,统一年产值为1435元,补偿金更高。
按照代县“创卫”确定的补偿标准,被通道绿化带占用的土地总共只能得到4800元的补偿,还得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在8年之内付清。
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解释”
代县林业局书记刘效文向记者证实,30米宽的绿化带并非最宽,有的通道绿化达到80米宽,因为“创卫”任务重、工期紧,很多苗木栽种时已错过最佳种植期,导致后期成活率降低。
而对于长在地里的绿化带,不少农民也有看法。“地里种了树,庄稼就弄不成,说是树给个人,可是我自己能随便处置吗?”
绿化用地以租代征走“捷径”,补偿政策也含含糊糊。补偿为何限定在8年以内?8年之后这些绿化林何去何从?一位熟悉当地官场生态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件名副其实的“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活儿,没人感兴趣。
8月12日,报道《代县“创卫”与民“抢地”》刊发后,当地农民告诉记者,绿化带占地的情形并未改变,也未有更加明确的政策解读。记者随即联系到代县县委,并于8月22日和29日两次前往代县县委办公室,希望就舆论关心的相关问题追踪采访,得到当地回应。
代县县委工作人员表示,《生活晨报》的相关报道发表之后,忻州市市委书记董洪运作出批示,也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记者的报道所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但汇总各方解释后,发现“不足以解释记者提出的质疑”,因此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解释”。
截至9月2日记者发稿前,虽然就采访事宜与当地多次沟通,但始终未果。